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公告编号:2019-046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8月5日在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一栋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相关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3日向全体股东发出,详见于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4)、《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召开时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席刚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5日(星期一)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4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一栋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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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暨认购及购买股份并签署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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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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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蔡丽、向鹏
3、律师见证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